| 中国企业应注意与当地建立和谐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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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2-10 16:16 文章来源:驻伊朗使馆经商参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中国企业应注意与当地建立和谐关系
一、 处理好与政府和议会的关系
伊朗政府官员和议会议员多兼具宗教学者身份,政治地位较高,在宗教和社会事务中拥有重要话语权。中国企业/人员在伊朗投资合作,应重视与伊朗议会议员,特别是议会派驻各地议员代表加强联络,听取议员的意见,取得议员的支持。
二、 妥善处理与工会的关系
中国企业/人员在伊朗要全面了解伊朗的《劳工法》,根据法律规定,中国雇员和当地雇员的比例必须保证1:3,中国企业还必须根据工种差异为本地雇员缴纳不同比例的社会保险费用。中国企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伊朗《劳动法》,依法签订雇佣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缴纳各类保险,解除雇佣合同按规定需提前通知员工,并支付解聘补偿金。本地雇员人数较多的中国企业,应为雇员建立工会,并定期召开员工大会,与工会代表交流意见,关注员工诉求,改善管理工作。
三、 密切与当地居民的关系
中国企业/人员在伊朗应尊重当地的文化、习俗,处理好与当地人民的关系。
主动了解当地政治、宗教、历史、文化,在有条件时学习波斯语,是中国企业/人员与当地居民建立良好关系的关键因素之一。
四、 有范围的实现本地化管理
由于伊朗人行为方式懒散,工作效率较低,沟通存在一定排外性,因此中国企业/人员可考虑聘用具有学历和经验的当地人参与本地雇员的管理和涉外事务的协调工作,也可借此为伊朗增加就业机会,在伊朗政府部门树立中国企业/人员的良好形象。
五、 做好正面宣传工作
中国企业/人员应有计划有组织的邀请当地官员,有影响力的商界人士参观我在伊投资项目,避免缺乏沟通导致对中国企业/人员的误解和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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