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Islamic Republic of Ir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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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对接扩大开放战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根据我对外经济贸易的方针和国别政策,加强与伊朗政府有关部门、经贸机构、民间组织及社会中介机构等社会各界以及区域性组织和国际组织等的联系,促进经贸合作的发展;为我有关经济部门在伊朗的重大经贸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协助,配合中国企业开拓市场,并对我企业在伊朗开展项目承包、贸易、投资等活动进行协调和指导,防止不正当竞争;为中外企业提供经贸咨询服务,协助处理重大涉外经贸问题;对设立海外企业机构的审批提出建议,指导在伊朗中资企业的有关工作。

二、促进双边经贸合作与交流,讲好中国故事。

按照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授权,办理与伊朗政府有关部门或机构商签经济贸易合作协议的有关事宜,配合我有关部门履行我国政府与伊朗政府签订的经济贸易合作协议;在我国经贸政策出现重要调整时,要及时在伊朗进行宣传,为我国与伊朗开展经济贸易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做好重大经贸活动的推介工作;做好对外宣介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积极宣传“一带一路”倡议,我国改革开放政策和经济建设重大成就,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三、促进贸易发展,推动利用外资,加大对外投资合作,促进对外援助,服务改革发展。

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分析、了解伊朗经济形势、经济体制、对外经济贸易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行业情况、其与我国和其他国家(地区)经贸合作的发展等与经济贸易相关的信息。加强对我国与伊朗开展的各类经贸合作业务的指导和协调,积极为我扩大出口、利用外资、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各项工作出谋划策、牵线搭桥,推动经贸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