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Islamic Republic of Ir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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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纠纷案例风险提示四:编造伊朗托收银行信息骗款的风险

    伊朗某公司从中国进口激光雕刻设备,约定由伊朗国内某正规大银行以托收(D/P)方式付款。首先,买家通过该正规伊朗银行支付预付款后,卖家发出货物。之后,买家声称该伊朗银行因制裁被冻结,编造另一银行名称和地址,欺骗卖家将单证邮寄到其指定的关联公司地址,取得单证后提货不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