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Islamic Republic of Ir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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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醒各在伊中资机构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安全风险防范和海外合规经营的通知

各在伊中资机构:

当前,全球新冠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伊朗近期单日新增确诊病例屡创新高,部分在伊中资企业近期发生群体性感染事件。同时,伊朗潜在各类安全风险因素仍然存在,部分中资企业和机构尚未履行海外经营合规手续。现特就下列事项作出提醒:

一、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各在伊中资机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执行好疫情防控日常措施和零报告制度,保障物资供应,防止密集性感染,及时救治确诊人员,做好心理疏导。同时,做好外防输入管理工作,合理有序安排人员回国轮换和休假,乘机人员登机前至少提前21天进行隔离管理,强化旅途防疫管理,严防带疫回国。

二、进一步防范各类安全风险。树立底线思维,密切关注周围安全形势变化,保证安全生产,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并及时整改,堵住管理漏洞,强化防控措施,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三、强化企业海外合规经营。在伊开展投资合作和承揽工程项目等活动的中资企业应按国内现行规定,切实履行备案和登记报到制度。开展业务工程过程中注重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保证工程质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